和平县国家税务局:
我店店名和平县彭寨镇昌盛经销部,位于和平县彭寨镇南堤路43号,纳税人代码(442523297),法人代表曾丽娟,无其他聘用职工。本店经营食品批发及零售,生意一直不是很好,每月营业额远低于个体户税收起征点,因此现向贵局申请免税,望给予办理为盼!
和平县彭寨镇昌盛经销部
法人代表:xxx
20xx年4月23日
国税局:
我店以经销________为主,20____年____月份正式营业,并于20____年____月份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共有员工1人。地址:____________
我是一名90后创业者,因自己社会经验的缺乏及对市场的错误判断导致自经营之日至今为亏损状态,20____年____月份贵局将我店设为定额纳税600元每月,目前之境况无疑于雪上加霜。
以下我会提供20____年____月份的销售数据证明其入不敷出。根据《予财税政20xx,81号文件》达不到月销售额两万元的个体户免征国税的条款。特申请定额减免。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科、室、所、稽查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京财税[20xx]947号《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的执行期限为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
二、《通知》第一条第三款残疾人员比例含30%;
三、xx年已审批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因减征条件发生变化,各征税所应及时告知纳税人新政策及执行日期并要求纳税人重新报送减税申请;自《通知》执行之日起,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并经税务机关正式批准减税后,其减税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税务机关的征收批准减税跨年度长期有效;
四、《通知》下发前已审批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税政一科将重新制作减免税批复,由主管税务所送达纳税人并将原减免税批复收回;
五、《通知》下发后新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审批事项一律按朝地税转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审批程序及使用文书执行。
二○xx年七月二十六日
国税局:
我店以经销电动车为主,20xx年8月份正式营业,并于20xx年9月份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共有员工1人。地址:
我是一名90后创业者,因自己社会经验的缺乏及对市场的错误判断导致自经营之日至今为亏损状态,20xx年12月份贵局将我店设为定额纳税600元每月,目前之境况无疑于雪上加霜。以下我会提供20xx年12月份的销售数据证明其入不敷出。根据《予财税政20xx,81号文件》达不到月销售额两万元的个体户免征国税的条款。特申请定额减免。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沙,女,1983年06月26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30626082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群众、现年50岁母亲:x、群众、现年51岁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群众、现年50岁 母亲:x、群众、现年51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坡,女,1987年03月03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70303114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XXX派出所:
本人XXX,男,XX年XX月XX日生,XX文化。身份证号码:XXX,户籍所在地为XXX,农业(城镇)户口,户主为本人父亲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另有家庭成员X名,分别是:本人母亲XXX,身份证号码:XXX;本人奶奶XXX,身份证号码:XXXXX;本人妻子XXX,身份证号码:XXXXX;本人女儿(儿子)XXX,身份证号码:XXXXXX。鉴于本人现已结婚成家并已有小孩,经济已独立,加之四代同堂,不同时代的人生活习惯、消费观念等难免存在代沟,不利于家庭和谐。经与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本人(XXX)及本人妻子(XXX)和女儿(XXX)从原户中分出,另行立户,户主为本人,特向贵所提出分户申请,落户仍在XXXXX。敬请批准予以分户为谢。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是表达请求意愿的实用性文章。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申请书,掌握申请书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你收集过哪些优秀正规的申请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必备申请书: 财务辞职申请书精选,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公司财务部的xx员工xxx,这次在工作中打扰您实在是非常的不好意思。我进过这些天仔细的思考,最后决定在这里向您申请辞去自己在xxx公司财务部的工作,希望您能够谅解和批准。我希望能在x月x日左右离开,所以特此在x月x日上交这份辞职申请书,望您能批准为谢。
回首往昔,不知不就就已经过去了x年。自从自己在20xx年x月x日来到了xxx公司,这些年来,我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也得到了很多的收获。尤其是在大家的热情的帮助下,我更好的融入了xxx公司这个大家庭,尤其是在我身边的这些财务部的同事们,感谢你们的热情和亲切,让我感受到我们财务部的温暖,让我明白——我们是一个互相帮助的大集体!
我真的很感谢大家对我的付出和帮助,感谢大家的热情和教导。但是,我们的命运既然能连系到一起,那就有可能在此因为命运再次离开。这次我的辞职,也是考虑了很久的事情。其实在很久之前,自己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但是却没有明确的目标,而且自己也正沉浸与在xxx的集体当中,就一直在犹豫。但是如今,我终于遇上了自己适合的工作,遇上了自己想要去做的工作!这使得我的心就难以安耐得住了。为此,我再次思考了很久,最终决定——离开这里!
我知道,xxx公司是个很棒的地方,大家也都非常的热情亲切,为此,我也一直不舍得和大家告别。这些年来,自己一直努力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将自己的心思投入在工作中,希望工作的忙碌能带走自己的烦恼。但越是工作,我越是认识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这份工作。这真的让我很纠结,但如今,我终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现在将这些说出来,自己的心中也舒畅了不少。
我想到,自己目前的工作热情也越来越少,一心只想着自己的未来的事情!我知道自己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一定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影响!为了能不给大家带来麻烦,我决定在此就向大家告别了!谢谢大家的照顾,谢谢领导您在工作中对我的培养和指点,真的很谢谢你们。
最后,希望xxx公司能继续努力的前进下去,尽管我们已经没有了缘分,但是我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公司的未来会无比的辉煌!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沙,女,1983年06月26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30626082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群众、现年50岁母亲:x、群众、现年51岁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群众、现年50岁 母亲:x、群众、现年51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坡,女,1987年03月03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70303114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系哪里人,现居住哪里,由于什么原因,特向申请贵所申请由厡户***户主***另立一户,户主是:xxx。
望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另附:一以前户口簿资料和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我们分析一下农村住房宅基地申请书的条件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对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管理法》里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只要申请人不拥有两处宅基地、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标准,没有出售、出租住房,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准。依照这样的条件,农民只要分户就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又被概括为“一户一宅原则”。例如,20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似乎“一户一宅”是严格的条件,但实际上是放宽了宅基地取得的条件。
本来《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限制一户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并不是说一户就要有一处宅基地,但抽象的一户一宅容易被理解为一户就可以申请取得一处宅基地,在实际执行中就是按照一户就给一处宅基地执行的,由于对分户的条件没有法律规定,在许多地方只要男性村民成年结婚就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我所在的村庄在改革开放以前多户一院的情况很普遍,有的是兄弟多户与父母在一院,与伯父、叔父以及堂兄弟多户一院的情况也很多。当时申请宅基地十分严格,申请要经生产队社员会讨论,大队签署同意意见,报人民公社批准后再报县民政局批准。公社和县民政局在批准前都要派员实际查看申请户的居住情况,听取社员意见。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宅基地的申请和批准越来越容易,往往兄弟几人每人一户一院,有的父母也单独一院。村庄面积比原来成倍扩大。因此,我们不要以为十年***在宅基地的管理上就是乱的,也不要以为现时高喊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就管理的严格。因此,笔者认为在宅基地的申请取得上,不要再抽象的`提“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应当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分户条件,一是宅基地面积及其可建筑容积率与人口住房满足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对于分户条件应当规定多子女户的成年子女可以依据当地习惯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分户,但只有一个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不得再分户;独子女不得与父母分户。对于面积标准应当以现有宅基地上房屋的建筑容积率和人口的住房面积计算,规定一定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不能容纳居住人口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宅基地。
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原来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结构看是可行的,因为原来农民的基本住房结构多数是以土木结构的单体结构为主的,其对宅基地的使用主要是平面的占用;但是现代农民随着建筑科学的发展和材料的改进,其居住文化日益先进,其住房建筑大多以钢筋水泥结构的复式楼房为主,空间占用率提高,因此,对于宅基地所能承载的建筑及其对人口居住的满足程度应当以其容积率计算,当然也要包括为居住人口所必须使用的空白宅基地。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沙,女,1983年06月26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30626082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群众、现年50岁母亲:x、群众、现年51岁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群众、现年50岁 母亲:x、群众、现年51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坡,女,1987年03月03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70303114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系哪里人,现居住哪里,由于什么原因,特向申请贵所申请由厡户***户主***另立一户,户主是:xxx。
望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另附:一以前户口簿资料和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我们分析一下农村住房宅基地申请书的条件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对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管理法》里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只要申请人不拥有两处宅基地、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标准,没有出售、出租住房,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准。依照这样的条件,农民只要分户就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又被概括为“一户一宅原则”。例如,20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似乎“一户一宅”是严格的条件,但实际上是放宽了宅基地取得的条件。
本来《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限制一户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并不是说一户就要有一处宅基地,但抽象的一户一宅容易被理解为一户就可以申请取得一处宅基地,在实际执行中就是按照一户就给一处宅基地执行的,由于对分户的条件没有法律规定,在许多地方只要男性村民成年结婚就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我所在的村庄在改革开放以前多户一院的情况很普遍,有的是兄弟多户与父母在一院,与伯父、叔父以及堂兄弟多户一院的情况也很多。当时申请宅基地十分严格,申请要经生产队社员会讨论,大队签署同意意见,报人民公社批准后再报县民政局批准。公社和县民政局在批准前都要派员实际查看申请户的居住情况,听取社员意见。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宅基地的申请和批准越来越容易,往往兄弟几人每人一户一院,有的父母也单独一院。村庄面积比原来成倍扩大。因此,我们不要以为十年***在宅基地的管理上就是乱的,也不要以为现时高喊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就管理的严格。因此,笔者认为在宅基地的申请取得上,不要再抽象的`提“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应当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分户条件,一是宅基地面积及其可建筑容积率与人口住房满足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对于分户条件应当规定多子女户的成年子女可以依据当地习惯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分户,但只有一个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不得再分户;独子女不得与父母分户。对于面积标准应当以现有宅基地上房屋的建筑容积率和人口的住房面积计算,规定一定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不能容纳居住人口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宅基地。
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原来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结构看是可行的,因为原来农民的基本住房结构多数是以土木结构的单体结构为主的,其对宅基地的使用主要是平面的占用;但是现代农民随着建筑科学的发展和材料的改进,其居住文化日益先进,其住房建筑大多以钢筋水泥结构的复式楼房为主,空间占用率提高,因此,对于宅基地所能承载的建筑及其对人口居住的满足程度应当以其容积率计算,当然也要包括为居住人口所必须使用的空白宅基地。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沙,女,1983年06月26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30626082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群众、现年50岁母亲:x、群众、现年51岁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群众、现年50岁 母亲:x、群众、现年51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坡,女,1987年03月03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70303114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系哪里人,现居住哪里,由于什么原因,特向申请贵所申请由厡户***户主***另立一户,户主是:xxx。
望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另附:一以前户口簿资料和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我们分析一下农村住房宅基地申请书的条件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对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管理法》里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只要申请人不拥有两处宅基地、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标准,没有出售、出租住房,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准。依照这样的条件,农民只要分户就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又被概括为“一户一宅原则”。例如,20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似乎“一户一宅”是严格的条件,但实际上是放宽了宅基地取得的条件。
本来《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限制一户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并不是说一户就要有一处宅基地,但抽象的一户一宅容易被理解为一户就可以申请取得一处宅基地,在实际执行中就是按照一户就给一处宅基地执行的,由于对分户的条件没有法律规定,在许多地方只要男性村民成年结婚就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我所在的村庄在改革开放以前多户一院的情况很普遍,有的是兄弟多户与父母在一院,与伯父、叔父以及堂兄弟多户一院的情况也很多。当时申请宅基地十分严格,申请要经生产队社员会讨论,大队签署同意意见,报人民公社批准后再报县民政局批准。公社和县民政局在批准前都要派员实际查看申请户的居住情况,听取社员意见。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宅基地的申请和批准越来越容易,往往兄弟几人每人一户一院,有的父母也单独一院。村庄面积比原来成倍扩大。因此,我们不要以为十年***在宅基地的管理上就是乱的,也不要以为现时高喊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就管理的严格。因此,笔者认为在宅基地的申请取得上,不要再抽象的`提“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应当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分户条件,一是宅基地面积及其可建筑容积率与人口住房满足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对于分户条件应当规定多子女户的成年子女可以依据当地习惯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分户,但只有一个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不得再分户;独子女不得与父母分户。对于面积标准应当以现有宅基地上房屋的建筑容积率和人口的住房面积计算,规定一定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不能容纳居住人口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宅基地。
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原来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结构看是可行的,因为原来农民的基本住房结构多数是以土木结构的单体结构为主的,其对宅基地的使用主要是平面的占用;但是现代农民随着建筑科学的发展和材料的改进,其居住文化日益先进,其住房建筑大多以钢筋水泥结构的复式楼房为主,空间占用率提高,因此,对于宅基地所能承载的建筑及其对人口居住的满足程度应当以其容积率计算,当然也要包括为居住人口所必须使用的空白宅基地。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沙,女,1983年06月26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30626082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群众、现年50岁母亲:x、群众、现年51岁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群众、现年50岁 母亲:x、群众、现年51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坡,女,1987年03月03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70303114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系哪里人,现居住哪里,由于什么原因,特向申请贵所申请由厡户***户主***另立一户,户主是:xxx。
望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另附:一以前户口簿资料和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我们分析一下农村住房宅基地申请书的条件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对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管理法》里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只要申请人不拥有两处宅基地、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标准,没有出售、出租住房,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准。依照这样的条件,农民只要分户就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又被概括为“一户一宅原则”。例如,20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似乎“一户一宅”是严格的条件,但实际上是放宽了宅基地取得的条件。
本来《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限制一户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并不是说一户就要有一处宅基地,但抽象的一户一宅容易被理解为一户就可以申请取得一处宅基地,在实际执行中就是按照一户就给一处宅基地执行的,由于对分户的条件没有法律规定,在许多地方只要男性村民成年结婚就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我所在的村庄在改革开放以前多户一院的情况很普遍,有的是兄弟多户与父母在一院,与伯父、叔父以及堂兄弟多户一院的情况也很多。当时申请宅基地十分严格,申请要经生产队社员会讨论,大队签署同意意见,报人民公社批准后再报县民政局批准。公社和县民政局在批准前都要派员实际查看申请户的居住情况,听取社员意见。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宅基地的申请和批准越来越容易,往往兄弟几人每人一户一院,有的父母也单独一院。村庄面积比原来成倍扩大。因此,我们不要以为十年***在宅基地的管理上就是乱的,也不要以为现时高喊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就管理的严格。因此,笔者认为在宅基地的申请取得上,不要再抽象的`提“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应当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分户条件,一是宅基地面积及其可建筑容积率与人口住房满足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对于分户条件应当规定多子女户的成年子女可以依据当地习惯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分户,但只有一个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不得再分户;独子女不得与父母分户。对于面积标准应当以现有宅基地上房屋的建筑容积率和人口的住房面积计算,规定一定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不能容纳居住人口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宅基地。
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原来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结构看是可行的,因为原来农民的基本住房结构多数是以土木结构的单体结构为主的,其对宅基地的使用主要是平面的占用;但是现代农民随着建筑科学的发展和材料的改进,其居住文化日益先进,其住房建筑大多以钢筋水泥结构的复式楼房为主,空间占用率提高,因此,对于宅基地所能承载的建筑及其对人口居住的满足程度应当以其容积率计算,当然也要包括为居住人口所必须使用的空白宅基地。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沙,女,1983年06月26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30626082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群众、现年50岁母亲:x、群众、现年51岁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X派出所
x,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江西省x属非农业户口。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群众、现年50岁 母亲:x、群众、现年51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勐捧农场四分场、麻木树派出所领导:
本人米坡,女,1987年03月03日生,系勐腊县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人,住勐捧农场四分场七队37号,身份证号码:
532823198703031146,由于我现在已结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方便生活,现申请办理我与父亲的分户手续,望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系哪里人,现居住哪里,由于什么原因,特向申请贵所申请由厡户***户主***另立一户,户主是:xxx。
望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另附:一以前户口簿资料和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我们分析一下农村住房宅基地申请书的条件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对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管理法》里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只要申请人不拥有两处宅基地、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标准,没有出售、出租住房,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准。依照这样的条件,农民只要分户就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又被概括为“一户一宅原则”。例如,20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似乎“一户一宅”是严格的条件,但实际上是放宽了宅基地取得的条件。
本来《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限制一户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并不是说一户就要有一处宅基地,但抽象的一户一宅容易被理解为一户就可以申请取得一处宅基地,在实际执行中就是按照一户就给一处宅基地执行的,由于对分户的条件没有法律规定,在许多地方只要男性村民成年结婚就可以分户申请宅基地。我所在的村庄在改革开放以前多户一院的情况很普遍,有的是兄弟多户与父母在一院,与伯父、叔父以及堂兄弟多户一院的情况也很多。当时申请宅基地十分严格,申请要经生产队社员会讨论,大队签署同意意见,报人民公社批准后再报县民政局批准。公社和县民政局在批准前都要派员实际查看申请户的居住情况,听取社员意见。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宅基地的申请和批准越来越容易,往往兄弟几人每人一户一院,有的父母也单独一院。村庄面积比原来成倍扩大。因此,我们不要以为十年***在宅基地的管理上就是乱的,也不要以为现时高喊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就管理的严格。因此,笔者认为在宅基地的申请取得上,不要再抽象的`提“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应当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分户条件,一是宅基地面积及其可建筑容积率与人口住房满足的标准。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对于分户条件应当规定多子女户的成年子女可以依据当地习惯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分户,但只有一个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不得再分户;独子女不得与父母分户。对于面积标准应当以现有宅基地上房屋的建筑容积率和人口的住房面积计算,规定一定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不能容纳居住人口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宅基地。
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原来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结构看是可行的,因为原来农民的基本住房结构多数是以土木结构的单体结构为主的,其对宅基地的使用主要是平面的占用;但是现代农民随着建筑科学的发展和材料的改进,其居住文化日益先进,其住房建筑大多以钢筋水泥结构的复式楼房为主,空间占用率提高,因此,对于宅基地所能承载的建筑及其对人口居住的满足程度应当以其容积率计算,当然也要包括为居住人口所必须使用的空白宅基地。
文章来源:http://m.sq158.com/a/5118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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