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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范本: 民办幼儿园申请书范例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机关、社会团体等表述愿望时使用的一种书面材料。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我们会遇到各种申请书的书写,申请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想要写好一篇优秀的申请书该怎么去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申请书范本: 民办幼儿园申请书范例,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xxx教育局: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来源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XX平方米,设备仪器XX台、XX个、XX辆、XX条,图书资料XX册、XX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园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六、申办条件

总体条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具体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民办幼儿园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得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5、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签订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资产来源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幼儿园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国家鼓励捐资办园。

3、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民办幼儿园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幼儿园园举办者的出资。

4、设立民办幼儿园园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园,办学出资额的确定:核定生均年学费数额,确定计划招生数,两者相乘的总额即为办学必备的开办资金。

5、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6、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幼儿园园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园经费。

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三)民办幼儿园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园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幼儿园园的名称、地址:民办幼儿园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幼儿园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幼儿园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幼儿园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幼儿园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教学场所及设施

申办的幼儿园园根据其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

园舍、场地要求: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集中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和办公用房。

民办幼儿园园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租赁、借用园舍的,须有合法的合同文件,租借期不少于六年。

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幼儿园园决策机构

1、民办幼儿园园应当设立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2、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决策机构须确定法定代表人一名,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民办幼儿园园决策机构须聘任专职园长一名。

3、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4、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园章程;

(3)制定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幼儿园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6)幼儿园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园长

1、应配备专职园长一名,任职条件是:

政治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身体条件: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园正常工作。

资历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园长任职条件,园长须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园长负责幼儿园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园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幼儿园园日常管理工作;

(6)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七)教职员工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幼儿园园聘任专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兼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需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财务人员应有执业资格上岗证。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提交的材料(使用A4型纸):

(一)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须向崇文教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民办幼儿园园申请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举办者为法人组织,提交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

举办者为公民个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合举办的提交各方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为三年。筹设期间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筹设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二)举办者申请正式设立,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筹设批准书(有筹设期的提交)。

2、筹设情况报告(有筹设期的提交):报告应对筹建过程做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3、幼儿园园章程(打印件和电子版)、首届幼儿园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简历。

4、幼儿园园各项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5、幼儿园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

②园舍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园舍租借合同(无偿使用园舍的应提交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无偿使用园舍的证明;租用区教委系统房舍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须得到区教委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

④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还应提交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出具的备案表,并将《备案表》作为附件附在《验资报告》内。

6、园长的资格证明(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决策机构聘任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聘用教师和财会人员名单、聘任合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安全证明:

①房屋建筑、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空气质量检测、治安鉴定书;

②出租、出借、无偿提供园舍方与民办幼儿园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③安全保证书;

④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此外,还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许可登记表》(7页)

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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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民办幼儿园筹建申请书5篇


民办幼儿园筹建申请书(篇一)

各级政府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镇前**村,现有常住人口**余人,学前适龄儿童约**多名,属较大自然村,目前却无一家正规幼儿园。

国家日趋关注农村留守儿童,不少村都相继建起了幼儿园,既解决了孩子的入园难,又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赢得了村民的好评。

以前受各种因素制约,特别是我们村委一班人观念上的落后,一直未把此事放在重要日程上。现在,经支村两委研究,正式启动村办幼儿园建设。

目前,经与几户村民协商,达成了土地租赁协议,计划占地约**亩,已落实此项目的启动资金。一切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我们深知,此项工作涉及广,难度大,诸如土地,资金等一切硬性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大力支持,望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特此申请!

XXX

20xx年x月x日

民办幼儿园筹建申请书(篇二)

xxx教育局:

由长沙市规划局统一规划,×××(建筑单位)开发建设的×××小区,总面积为 平方米,可容纳 人口。为了满足小区及社会的需求,现将小区内统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承办或交由×××单位(个人)拟举办为×××幼儿园。现将拟举办的×××幼儿园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办者(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二、幼儿园基本情况:

1、名 称:长沙×××小区幼儿园

2、详细地址:长沙市 区 街 号。

3、所有制性质:公办(集体、股份、私立等)。

4、规 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平方米。

班型及班数:学前班 个,大班 个,中班 个,小班 个,托班 个。合计 个班。

儿童数:学前班 人,大班 人,中班 人,小班 人,托班 人。合计 人。

5、办园形式: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或计时制等。

三、办园宗旨:

四、教育内容: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以“五大领域”教育内容为主体,另设置(特长教育内容的名称)。以满足幼儿需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五、师资来源:通过何种渠道选聘具有教师资格及具有何种教育特长的专业人员任教。

六、筹建幼儿园的启动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来源为:(单位投资、自筹资金、贷款、入股等)金额为 万元。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民办幼儿园筹建申请书【篇三】

1、申办单位要具有法人资格;举办个人要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园长、教师和保育员;

4、有符合规定的教学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5、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6、符合我市教育机构设置总体规划的布局要求。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园区管理规定》

办事程序:

一、 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举办园区分为申请筹建和办学登记两个阶段。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也可以直接申请办学登记。申请举办园区的,举办者应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筹建的申请。

(一)申请筹建园区,应当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办学的申请书(包括办学目的、目标,园区名称和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班级设置、招生范围,办学地址、占地面积、邮政编码、电话,已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等)

2、办学所在地镇(街)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和教育办公室出具的意见;

3、办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新建园舍的需提交《土地使用证》、红线图、建筑设计平面图;租凭园舍的需提交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证》、 园舍布局设计图。

5、园区章程;

6、园区发展规划,校舍、设备、设施、图书资料建设 计划;

7、园区经费概算;

8、办学经费来源及其证明文件;、

9、举办者及拟任董事会成员和园长的姓名、住址及履历等资格证明文件;

10、举办者或法人团体创办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开办园区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开办的证明。

11、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二)筹建的园区达到下列条件的,应填报《广州市园区备案登记表》,并向原批准部门申请办学登记:

1、举办者符合规定的资格;

2、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有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

3、有"筹建园区批准书"(直接申请办学登记的除外)

4、有适合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5、有筹建工作报告、学校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园舍、场地、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

7、有符合要求的园长、教师队伍和职工队伍以及学校董事会;

8、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办学经费落实,并有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9、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有规划证(在市规划部门办理)、属园区产权的房产证和房屋安全合格证(在市房管部门办理,新建园舍可免办房屋安全合格证)、防火安全合格证(在市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市卫生防疫部门办理)、保健合格证(在市保健院办理)。

11、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办学标准。

二、市教育局审批。

一)审批筹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筹建申请后,经审核和察看现场作出批准或不批准书面答复。对符合条件批准筹建的,发给"筹建园区批准书"。

筹建的园区,自批准筹建之日起,应在3年内达到办学登记的设置标准。到期达不到设置标准或不申请办学登记的,由原批准部门取消其筹建资格。筹建期间不准招生。

(二)审批登记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办学登记申请后,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请办学登记的园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批准通知书和《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经审核不合格的,申请人可在筹建期间进行第二次办学登记申请。第二次办学登记申请经审核仍不合格的,取消原筹建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请筹建。

办学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要到市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到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方可以招生办学。招生广告、简章须经审批部门审核方可作招生宣传.

民办幼儿园筹建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XXX教育局:

为了让周边地区的儿童可以就近入学,也为了能给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出一份力量,所以我特意申请了开办幼儿园。我开办的幼儿园基本条件如下:

学校名称:xx幼儿园

学校地址:xx县xx镇里合村委会二楼

办园性质:从事教育事业的个体投资幼儿园

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办学目标:培养3~6岁的幼儿在多元化教育中享受学习的快乐,在快乐中学习,轻松上小学。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房屋宽敞明亮,坚固安全,室内铺设地板,周边环境优美,无传染源,无安全隐患。室内有滑滑梯,木马,蜗牛大球,小皮球,积木等玩具,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园内设有教室、活动室、寝室、厨房、儿童厕所;配备了符合儿童生理特点的桌、椅、床,还配备了开展教育活动所需的电子琴、DVD电视、黑板、图书,另于电脑和空调。现有教师一名,保育员一名。

资金保障: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且充足,总投资8万元。

我园一定按照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办学,严格要求,实事求是,让孩子在幼儿园健康的成长,培养出德、智、体、美、劳的优秀学生并与小学接轨打好基础。

以上是我的办园申请,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望批准为谢!

申请人: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筹建申请书(篇五)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我是马场镇半厢村人,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关于突破农村学前教育的精神。我拟在马场镇半厢村开办一个初等规模的幼儿园。根据《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办园申请;

1、幼儿园名称:留守儿童之家。

2、幼儿园地址:马场镇半厢村。

3、办园人:陈文,男,1990年10月出生。

4、办园宗旨:育人为本,服务为先,开发潜能,全面发展,丰富农村学前教育。

5、培养目标:培养完整儿童,奠定幸福人生。

6、办园规模:招收2岁半至6岁学龄前儿童30名。

7、办园层次:初级;班级设置为小班、中班、大班。

8、办园条件:校园占地总面积260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168平方米。房屋宽敞明亮,坚实安全,自然光充足,通风良好。校园周围环境优美,无传染源,无安全隐患。户外有安全、平整、清洁的活动场地,有符合卫生标准,促进儿童生长发育的运动机械。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所聘保教人员均有专科学历,具有丰富的幼教工作经验。园内设有教室3间,活动室1间,活动场地90余平方米,寝室2间,厨房1间,儿童厕所2间,办公室1间,并配备了符合儿童生理特点的桌,椅、床、饮水机等。

9、办园设施:中型滑梯1套,中型玩具3个,课桌椅50套,玩具柜5个,电视机1台,DVD机1台,照相机1部,电风扇4台,打击乐器与教学挂图若干,儿童图书300余本。

10、管理体制: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

11、投资计划:总投资1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自有资金8万元,民间借贷4万元,。资金用途为幼师工资、园舍装修、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用具、图书资料购置等。其中,幼师(3人)工资每年4。5万元,园舍装修1。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用具、图书资料购置6万元。

特此申请,恳请批复!

20xx年x月x日

范文推荐: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精选(7篇)


申请书主要用于个人或者集体向企业、组织表述愿望时使用的材料。由于各种各样的现实原因,我们需要撰写各种各样的申请书,一些实用的申请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那么申请书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推荐: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精选(7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篇一】

幼儿园名称:清华少儿外语双语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建立时间:我园建于20xx年3月1日,

建立地点:园址位于伊通中心大街,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现有房屋15间,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除正规的教室外,还有标准化的教师办公室、厨房、休息室,院内场地较大,儿童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班型设置:现设有学前、大、中、小班12个班,

教师员工:幼儿教师10名,保育员1名,保健员1名,

社会影响:完全达到上级规定的各方面要求。在县、市教体局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关怀下,经过我园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我园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儿童家长的一致好评。

办学目标:

清华少儿外语双语幼儿园以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机能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逐步发展幼儿园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流的基本能力,促进幼儿对环境的认识,培养孩子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的良好习惯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由于培养目标正确,与现在幼儿身心发展相适应,我园培养出的幼儿在德、智、美、体、劳等方面均得到了家长及小学教师的认可,我园的生源及规模不断壮大。

坚持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团结、奉献、求实、创新,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把幼儿园办成孩子温馨的家、家长放心、有特色上等级的良好幼儿园。师资质量保证。教师持证上岗。精心育苗、无私奉献。

以教代会为载体,以社区为依托,注重人文与生态关怀,办特色教育,创教育品牌,迎来璀璨阳光。

办园条件:

资金保障:

1.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且充足,办园启动资金最低不少于25万元。

2.建设具有时代气息,与教育相适应的人文环境是我园强化奠定的物质基础。

申请人:

年月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篇二】

一、 幼儿园基本情况:

幼儿园是经XXX县教体局批准成立的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幼儿园位于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幼儿园年建成并招生,幼儿园占地面:XXX㎡,目前投资XX万元,房屋建筑物使用情况,幼儿园教职工人数。

二、正常办园支出情况

1、土地使用情况:租赁费XX元/年;

2、教学设施:X万元,包括办公桌、办公椅、学生凳子、学生课桌、书等。

3、设施设备:X万元,包括空调、电扇、锅炉等。

4、工资费用:XX万元,包括行政管理、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补贴、福利等。

5、公务费和业务费:XX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资料费等。

6、水费:X元 电费:X万元 7、修缮费:X元

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篇三】

市民办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南关区民办XXX幼儿园。

本人申请,在XX开设幼儿园,现有住房150平,房屋宽敞明亮,坚固安全,自然光充足,通风良好。室内铺设地板,有两个安全出口,儿童在园时不影响邻居休息。小区周围环境优美,无传染源,无安全隐患。

户外有安全,平整,清洁的活动场地,有符合卫生标准,促进儿童生长发育的运动器械,设施安全。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所聘保教人员均专科毕业,从事多年幼教工作。园内设有分班活动室,寝室,厨房,儿童厕所,流水洗手设施等。配备符合儿童生理特点的桌,椅,床,饮水机等,还配备了开展教育活动所需的电子琴,录音机,DVD,电视,黑板,玩具,图书,另备有电冰箱,消毒柜,保健资料柜,体温计和消毒用品等。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电话XXX

年 月 日

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篇四】

xxx教育局: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来源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XX平方米,设备仪器XX台、XX个、XX辆、XX条,图书资料XX册、XX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园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六、申办条件

总体条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具体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民办幼儿园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得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5、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签订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资产来源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幼儿园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国家鼓励捐资办园。

3、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民办幼儿园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幼儿园园举办者的出资。

4、设立民办幼儿园园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园,办学出资额的确定:核定生均年学费数额,确定计划招生数,两者相乘的总额即为办学必备的开办资金。

5、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6、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幼儿园园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园经费。

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三)民办幼儿园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园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幼儿园园的名称、地址:民办幼儿园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幼儿园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幼儿园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幼儿园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幼儿园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教学场所及设施

申办的幼儿园园根据其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

园舍、场地要求: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集中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和办公用房。

民办幼儿园园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租赁、借用园舍的,须有合法的合同文件,租借期不少于六年。

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幼儿园园决策机构

1、民办幼儿园园应当设立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2、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决策机构须确定法定代表人一名,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民办幼儿园园决策机构须聘任专职园长一名。

3、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4、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园章程;

(3)制定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幼儿园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6)幼儿园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园长

1、应配备专职园长一名,任职条件是:

政治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身体条件: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园正常工作。

资历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园长任职条件,园长须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园长负责幼儿园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园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幼儿园园日常管理工作;

(6)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七)教职员工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幼儿园园聘任专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兼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需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财务人员应有执业资格上岗证。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提交的材料(使用A4型纸):

(一)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须向崇文教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民办幼儿园园申请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举办者为法人组织,提交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

举办者为公民个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合举办的提交各方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为三年。筹设期间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筹设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二)举办者申请正式设立,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筹设批准书(有筹设期的提交)。

2、筹设情况报告(有筹设期的提交):报告应对筹建过程做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3、幼儿园园章程(打印件和电子版)、首届幼儿园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简历。

4、幼儿园园各项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5、幼儿园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

②园舍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园舍租借合同(无偿使用园舍的应提交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无偿使用园舍的证明;租用区教委系统房舍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须得到区教委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

④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还应提交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出具的备案表,并将《备案表》作为附件附在《验资报告》内。

6、园长的资格证明(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决策机构聘任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聘用教师和财会人员名单、聘任合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安全证明:

①房屋建筑、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空气质量检测、治安鉴定书;

②出租、出借、无偿提供园舍方与民办幼儿园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③安全保证书;

④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此外,还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许可登记表》(7页)

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篇五】

xxx教育局: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来源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XX平方米,设备仪器XX台、XX个、XX辆、XX条,图书资料XX册、XX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园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六、申办条件

总体条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具体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民办幼儿园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得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5、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签订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资产来源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幼儿园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国家鼓励捐资办园。

3、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民办幼儿园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幼儿园园举办者的出资。

4、设立民办幼儿园园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园,办学出资额的确定:核定生均年学费数额,确定计划招生数,两者相乘的总额即为办学必备的开办资金。

5、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6、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幼儿园园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园经费。

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三)民办幼儿园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园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幼儿园园的名称、地址:民办幼儿园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幼儿园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幼儿园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幼儿园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幼儿园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教学场所及设施

申办的幼儿园园根据其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

园舍、场地要求: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集中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和办公用房。

民办幼儿园园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租赁、借用园舍的,须有合法的合同文件,租借期不少于六年。

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幼儿园园决策机构

1、民办幼儿园园应当设立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2、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决策机构须确定法定代表人一名,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民办幼儿园园决策机构须聘任专职园长一名。

3、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4、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园章程;

(3)制定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幼儿园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6)幼儿园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园长

1、应配备专职园长一名,任职条件是:

政治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身体条件: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园正常工作。

资历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园长任职条件,园长须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园长负责幼儿园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园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幼儿园园日常管理工作;

(6)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七)教职员工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幼儿园园聘任专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兼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需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财务人员应有执业资格上岗证。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提交的材料(使用A4型纸):

(一)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须向崇文教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民办幼儿园园申请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举办者为法人组织,提交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

举办者为公民个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合举办的提交各方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为三年。筹设期间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筹设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二)举办者申请正式设立,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筹设批准书(有筹设期的提交)。

2、筹设情况报告(有筹设期的提交):报告应对筹建过程做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3、幼儿园园章程(打印件和电子版)、首届幼儿园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简历。

4、幼儿园园各项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5、幼儿园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

②园舍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园舍租借合同(无偿使用园舍的应提交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无偿使用园舍的证明;租用区教委系统房舍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须得到区教委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

④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还应提交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出具的备案表,并将《备案表》作为附件附在《验资报告》内。

6、园长的资格证明(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决策机构聘任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聘用教师和财会人员名单、聘任合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安全证明:

①房屋建筑、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空气质量检测、治安鉴定书;

②出租、出借、无偿提供园舍方与民办幼儿园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③安全保证书;

④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此外,还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许可登记表》(7页)

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篇六】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1、幼儿园名称:xx县库庄镇成功幼儿园

2、幼儿园地址:xx县库庄镇田庄村

3、幼儿园性质:民办性质幼儿园

4、办园规模:建筑面积550 平方米;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

5.、招生对象及班数:学龄前3—6岁幼儿;班数:5班 ,计划招生总人数200人。

二、办园形式:全日制

三、办园宗旨: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四、教育内容: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另设置(特长教育内容的名称)以满足幼儿需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五、师资来源:选聘具有教师资格、教育特长的专业人员任教。

六、筹建幼儿园的启动资金金额:5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教学楼,校园绿化,基本配套设施等。计划总投资100万元。

七、办学目标:(1)利用现有的教育优势和资源,办一所环境优雅,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科学的现代化幼儿园。(2)幼儿园开设双语教学,同时开设舞蹈班、音乐班、美术班、手工班、乐器班等兴趣班。 (3)园内配有专职门卫,各种幼教设施,设有幼儿午休室,教室配有彩电、饮水机、空调、电子琴等。努力实现“让幼儿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服务承诺。

请xx县教科局审核批准

法人代表:xxx

申请日期:

民办幼儿园年检申请书【篇七】

xxx教育局: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来源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XX平方米,设备仪器XX台、XX个、XX辆、XX条,图书资料XX册、XX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园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六、申办条件

总体条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具体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民办幼儿园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得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5、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签订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资产来源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幼儿园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国家鼓励捐资办园。

3、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民办幼儿园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幼儿园园举办者的出资。

4、设立民办幼儿园园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园,办学出资额的确定:核定生均年学费数额,确定计划招生数,两者相乘的总额即为办学必备的开办资金。

5、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6、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幼儿园园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园经费。

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三)民办幼儿园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园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幼儿园园的名称、地址:民办幼儿园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幼儿园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幼儿园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幼儿园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幼儿园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教学场所及设施

申办的幼儿园园根据其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

园舍、场地要求: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集中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和办公用房。

民办幼儿园园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租赁、借用园舍的,须有合法的合同文件,租借期不少于六年。

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幼儿园园决策机构

1、民办幼儿园园应当设立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2、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决策机构须确定法定代表人一名,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民办幼儿园园决策机构须聘任专职园长一名。

3、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4、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园章程;

(3)制定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幼儿园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6)幼儿园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园长

1、应配备专职园长一名,任职条件是:

政治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身体条件: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园正常工作。

资历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园长任职条件,园长须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园长负责幼儿园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园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幼儿园园日常管理工作;

(6)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七)教职员工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幼儿园园聘任专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兼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需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财务人员应有执业资格上岗证。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提交的材料(使用A4型纸):

(一)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须向崇文教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民办幼儿园园申请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举办者为法人组织,提交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

举办者为公民个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合举办的提交各方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为三年。筹设期间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筹设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二)举办者申请正式设立,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筹设批准书(有筹设期的提交)。

2、筹设情况报告(有筹设期的提交):报告应对筹建过程做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3、幼儿园园章程(打印件和电子版)、首届幼儿园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简历。

4、幼儿园园各项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5、幼儿园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

②园舍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园舍租借合同(无偿使用园舍的应提交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无偿使用园舍的证明;租用区教委系统房舍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须得到区教委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

④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还应提交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出具的备案表,并将《备案表》作为附件附在《验资报告》内。

6、园长的资格证明(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决策机构聘任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聘用教师和财会人员名单、聘任合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安全证明:

①房屋建筑、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空气质量检测、治安鉴定书;

②出租、出借、无偿提供园舍方与民办幼儿园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③安全保证书;

④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此外,还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许可登记表》(7页)

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小编推荐:开办民办幼儿园申请书汇集五篇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有时需要撰写一些申请书递交给上级,大家的申请书有着许多用途,怎么写申请书,把重点总结出来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小编推荐:开办民办幼儿园申请书汇集五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开办民办幼儿园申请书(篇一)

固镇县教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切实提高公民素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幼儿教育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校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我校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幼儿园名称:

宋店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

公办

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幼儿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新一代儿童做出贡献。

办园理念:

未来要靠我们去创造,而创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儿是最具塑造潜能的群体,幼儿是初生的太阳,国家的栋梁,未来的希望。所以我校要用最好的环境和教学来培养幼儿。让孩子在玩的'过程中学,在学的过程中玩。反对传统教学,追求新的教学方针。我园采用符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活动教学法,利用高质量、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而设计合乎时代要求的课程。通过手指算法、启蒙阅读等特色教学,努力开发幼儿智力潜能,有效拓展幼儿智商,为幼儿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专家治园,根据幼儿的心理、生理特点和现代社会人才的发展需求,来探索成功幼儿教育的新路。

办园条件:

我校幼儿园地处宋店小学院内,占地面积670多平方米,其中幼儿活动面积500平方米。预计开设三个班,每班30人左右,共90人左右。园舍固定,坚固耐用安全,环境无污染、无噪音,人均面积合乎标准,园内绿化不低于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园内预设活动室、寝室、厕所、厨房、教师办公室等。

本园按国家要求,积极筹备各种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教育教学设备、大中小型玩具、图书、桌椅、玩具柜等其他设备。

我园按照国家的幼儿园编制标准尽量配齐人员,园长兼教师一名,教师五名,都具备大专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招生范围:

城关镇宋店村适龄幼儿

交通方式:

家长自己接送。

请给予批准开办为谢!

申请单位:

开办民办幼儿园申请书(篇二)

幼儿园名称:清华少儿外语双语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建立时间:我园建于20xx年3月1日,

建立地点:园址位于伊通中心大街,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现有房屋15间,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除正规的教室外,还有标准化的教师办公室、厨房、休息室,院内场地较大,儿童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班型设置:现设有学前、大、中、小班12个班,

教师员工:幼儿教师10名,保育员1名,保健员1名,

社会影响:完全达到上级规定的各方面要求。在县、市教体局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关怀下,经过我园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我园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儿童家长的一致好评。

办学目标:

清华少儿外语双语幼儿园以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机能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逐步发展幼儿园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流的基本能力,促进幼儿对环境的认识,培养孩子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的良好习惯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由于培养目标正确,与现在幼儿身心发展相适应,我园培养出的幼儿在德、智、美、体、劳等方面均得到了家长及小学教师的认可,我园的生源及规模不断壮大。

坚持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团结、奉献、求实、创新,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把幼儿园办成孩子温馨的家、家长放心、有特色上等级的良好幼儿园。师资质量保证。教师持证上岗。精心育苗、无私奉献。

以教代会为载体,以社区为依托,注重人文与生态关怀,办特色教育,创教育品牌,迎来璀璨阳光。

办园条件:

资金保障:

1.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且充足,办园启动资金最低不少于25万元。

2.建设具有时代气息,与教育相适应的人文环境是我园强化奠定的物质基础。

申请人:

年月日

开办民办幼儿园申请书(篇三)

xxx教育局: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来源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XX平方米,设备仪器XX台、XX个、XX辆、XX条,图书资料XX册、XX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园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六、申办条件

总体条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具体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民办幼儿园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得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5、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签订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资产来源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幼儿园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国家鼓励捐资办园。

3、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民办幼儿园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幼儿园园举办者的出资。

4、设立民办幼儿园园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园,办学出资额的确定:核定生均年学费数额,确定计划招生数,两者相乘的总额即为办学必备的开办资金。

5、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6、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幼儿园园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园经费。

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三)民办幼儿园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园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幼儿园园的名称、地址:民办幼儿园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幼儿园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幼儿园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幼儿园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幼儿园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教学场所及设施

申办的幼儿园园根据其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

园舍、场地要求: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集中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和办公用房。

民办幼儿园园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租赁、借用园舍的,须有合法的合同文件,租借期不少于六年。

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幼儿园园决策机构

1、民办幼儿园园应当设立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2、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决策机构须确定法定代表人一名,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民办幼儿园园决策机构须聘任专职园长一名。

3、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4、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园章程;

(3)制定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幼儿园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6)幼儿园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园长

1、应配备专职园长一名,任职条件是:

政治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身体条件: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园正常工作。

资历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园长任职条件,园长须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园长负责幼儿园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园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幼儿园园日常管理工作;

(6)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七)教职员工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幼儿园园聘任专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兼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需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财务人员应有执业资格上岗证。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提交的材料(使用A4型纸):

(一)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须向崇文教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民办幼儿园园申请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举办者为法人组织,提交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

举办者为公民个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合举办的提交各方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为三年。筹设期间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筹设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二)举办者申请正式设立,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筹设批准书(有筹设期的提交)。

2、筹设情况报告(有筹设期的提交):报告应对筹建过程做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3、幼儿园园章程(打印件和电子版)、首届幼儿园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简历。

4、幼儿园园各项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5、幼儿园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

②园舍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园舍租借合同(无偿使用园舍的应提交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无偿使用园舍的证明;租用区教委系统房舍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须得到区教委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

④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还应提交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出具的备案表,并将《备案表》作为附件附在《验资报告》内。

6、园长的资格证明(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决策机构聘任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聘用教师和财会人员名单、聘任合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安全证明:

①房屋建筑、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空气质量检测、治安鉴定书;

②出租、出借、无偿提供园舍方与民办幼儿园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③安全保证书;

④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此外,还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许可登记表》(7页)

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开办民办幼儿园申请书(篇四)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1、幼儿园名称:xx县库庄镇成功幼儿园

2、幼儿园地址:xx县库庄镇田庄村

3、幼儿园性质:民办性质幼儿园

4、办园规模:建筑面积550 平方米;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

5.、招生对象及班数:学龄前3—6岁幼儿;班数:5班 ,计划招生总人数200人。

二、办园形式:全日制

三、办园宗旨: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四、教育内容: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另设置(特长教育内容的名称)以满足幼儿需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五、师资来源:选聘具有教师资格、教育特长的专业人员任教。

六、筹建幼儿园的启动资金金额:5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教学楼,校园绿化,基本配套设施等。计划总投资100万元。

七、办学目标:(1)利用现有的教育优势和资源,办一所环境优雅,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科学的现代化幼儿园。(2)幼儿园开设双语教学,同时开设舞蹈班、音乐班、美术班、手工班、乐器班等兴趣班。 (3)园内配有专职门卫,各种幼教设施,设有幼儿午休室,教室配有彩电、饮水机、空调、电子琴等。努力实现“让幼儿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服务承诺。

请xx县教科局审核批准

法人代表:xxx

申请日期:

开办民办幼儿园申请书(篇五)

xxx教育局: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来源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XX平方米,设备仪器XX台、XX个、XX辆、XX条,图书资料XX册、XX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园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六、申办条件

总体条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具体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民办幼儿园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得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5、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签订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资产来源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幼儿园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国家鼓励捐资办园。

3、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民办幼儿园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幼儿园园举办者的出资。

4、设立民办幼儿园园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园,办学出资额的确定:核定生均年学费数额,确定计划招生数,两者相乘的总额即为办学必备的开办资金。

5、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6、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幼儿园园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园经费。

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三)民办幼儿园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园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幼儿园园的名称、地址:民办幼儿园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幼儿园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幼儿园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幼儿园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幼儿园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教学场所及设施

申办的幼儿园园根据其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

园舍、场地要求: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集中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和办公用房。

民办幼儿园园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租赁、借用园舍的,须有合法的合同文件,租借期不少于六年。

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幼儿园园决策机构

1、民办幼儿园园应当设立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2、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决策机构须确定法定代表人一名,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民办幼儿园园决策机构须聘任专职园长一名。

3、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4、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园长;

(2)修改幼儿园园章程;

(3)制定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幼儿园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6)幼儿园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园长

1、应配备专职园长一名,任职条件是:

政治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

身体条件: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园正常工作。

资历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园长任职条件,园长须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园长负责幼儿园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园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幼儿园园日常管理工作;

(6)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七)教职员工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幼儿园园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幼儿园园聘任专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兼职的教师、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需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的财务人员应有执业资格上岗证。

民办幼儿园园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提交的材料(使用A4型纸):

(一)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须向崇文教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民办幼儿园园申请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举办者为法人组织,提交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

举办者为公民个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合举办的提交各方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联合办学协议。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为三年。筹设期间不得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筹设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举办者承担。

(二)举办者申请正式设立,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

1、筹设批准书(有筹设期的提交)。

2、筹设情况报告(有筹设期的提交):报告应对筹建过程做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3、幼儿园园章程(打印件和电子版)、首届幼儿园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简历。

4、幼儿园园各项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5、幼儿园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验资报告;

②园舍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园舍租借合同(无偿使用园舍的应提交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无偿使用园舍的证明;租用区教委系统房舍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须得到区教委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

④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还应提交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出具的备案表,并将《备案表》作为附件附在《验资报告》内。

6、园长的资格证明(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决策机构聘任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聘用教师和财会人员名单、聘任合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8、安全证明:

①房屋建筑、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空气质量检测、治安鉴定书;

②出租、出借、无偿提供园舍方与民办幼儿园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③安全保证书;

④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

此外,还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许可登记表》(7页)

当事人若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民办幼儿园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汇编3篇


民办幼儿园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篇一)

XXXXXX:

XXX市XXX镇小星星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曾卫平同志担任,该同志对工作任劳任怨,为该园的经营管理做出了贡献,但因曾卫平同志个人原因决定转让小星星幼儿园所有股份给蔡梦香,并辞去小星星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职务,我们根据法人的意愿同意法人进行变更,拟定新任法人为蔡梦香,今特申请前来,请求批准变更为感!

XX镇小星星幼儿园

20xx年1月11日

民办幼儿园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篇二】

尊敬的领导:

XXX市XXX镇小星星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曾卫平同志担任,该同志对工作任劳任怨,为该园的经营管理做出了贡献,但因曾卫平同志个人原因决定转让小星星幼儿园所有股份给蔡梦香,并辞去小星星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职务,我们根据法人的意愿同意法人进行变更,拟定新任法人为蔡梦香,今特申请前来,请求批准变更为感!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办幼儿园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xxx,现担任青屏幼儿园园长及法人。因青屏街办事处梁沟社区于今年3月份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梁沟社区需重新规划再建。根据社区规划新图纸标示,我园处于东西路车站街的位置,因此梁沟社区拆迁办要求我们必需在7月3号前拆迁完毕。为了幼儿园的`发展,也为了解决附近幼儿的入托问题,我们不得不就近寻找新园址,后来在南密新路新华苑小区内有一栋新建三层楼房,面积800平米,并且在建之初就计划做幼儿园所用,因此新学期我们将搬迁至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因原先幼儿园属于青屏街办事处管辖,现住址属于新华路办事处管辖区域,因此向教体局各位主管领导提出变更地址及园名的申请。请各位领导认真审查,予以批准为盼!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老园园名:XX市青屏幼儿园,位于梁沟中街,创建于1997年7月,占地面积20xx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9个教学班的标准配置,现有在园幼儿220人。20xx年被评为XX市示范园,20xx年被评为为XX市一级幼儿园。新园基本情况如下:

新园园名:XX市爱迪幼儿园新园地址: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

办园宗旨:让孩子开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基本情况:,新建教学楼三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320平方米,设有门卫室、保健室、办公室、图书档案室、舞蹈室等可开设8个教学班,招收200个孩子入托。幼儿园现有教职工26人。园长杨书平38岁大专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已经有20年,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副园长丁丽娟31岁,从事幼儿教育10年,将在今年暑假进修园长任职资格。专任教师13人,大专学历8人,中专学历13人,取得教师资格证6人;专职保健医1人,门卫1人,专职司机1人,厨师2人,保育员6人,所有教职员工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今年暑假教师队伍无一人流动,全部跟随园长至新园。

以上情况属实,请各位教体局领导认真核实,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章来源:http://m.sq158.com/a/5126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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