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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申请书: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最新模板

随着时代的需要,申请书已经离不开人们的日常了。通过写申请书,我们可以合理的提出自己的请求。您一定也在学习怎么撰写申请书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最新申请书: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最新模板”,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年七月一日至**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年七月一日至**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北京分公司

年月日

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9月7日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3

一、概念介绍

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优势:具有及时、简便、灵活的特点,对银行信用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2、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

1、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4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职务:经理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M.F215.CoM 中学范文网】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董事长

案由: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_________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_日的利息为________元____角____分,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利息为____________元____角____分,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5

执行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xx)_民一(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即俩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___,___元。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利息自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3、本案执行费用由俩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俩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__年__月__日由上海市__区人民法院做出(20xx)_民一(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被申请人___归还申请人___借款人民币___,___元;被申请人__对___归还___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上海市__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XX、XX立即偿还申请人马XX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元,并强制被申请人XX、XX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支付给申请人马成荣。

2.强制被申请人XX、XX立即向申请人马XX偿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285.00元。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XX、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马XX诉被申请人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8月8日盘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黔0222民初5935号民事判决书作出

一、由被告XX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马XX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从20xx年1月27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由被告XX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支付给原告马XX;

二、被告XX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XX对上述债务清偿后可依法向主债务人即被告XX追偿。如本判决确定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85元,由被告XX、XX共同负担”的判决。

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并没有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时间内履行支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盘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理:

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剩余58万元债权并让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贵院出具调解书并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具有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已经偿还大部分款项,尚欠58万元至今未予清偿。

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并未全部履行还款义务,故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第229条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剩余58万元债权并让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北京市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年___月___日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法执行______人民法院(20xx)______商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两被申请人共同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44000元,并支付利息(按本金44000元计算,自20xx年6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申请人负担本案诉讼费45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贵院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商初字第___号民事判决,现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本判决,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正义与效率,特申请强制执行,望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日

文章来源:http://m.sq158.com/a/5133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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